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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工委通〔2016〕58号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6-09-02 17:27  

湘教工委通〔2016〕58号

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工作人员

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湘法治办〔2016〕9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补充通知》(湘法治办〔2016〕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高校全体在职教师、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的可以申请免考。

二、考试方式:原则上各高校所有考试对象都应参加2016年度无纸化考试,并按照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在如法网公职人员学法考试通道进行无纸化学法考试。经与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对确有实际困难不能参加无纸化学法考试的高校,可以选择参加由我委统一命题、各校自行组织的纸质学法考试。无论何种考试方式,所有考试人员必须在如法网在线学法积分满80分才能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无纸化学法考试时间段为8月初-10月22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场次,将在省委法治办向各高校管理员下达考试指令后,由该管理员在指定的考试时段内自行选择具体考试场次,并在如法网进行登记。纸质化学法考试必须在10月1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高校自行确定。

四、考场设置:无纸化考试按照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组织。纸质化考试应集中在校内指定考点进行,在考点中设置若干考场,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40人,考生单人单桌。不应使用圆桌会议室、礼堂和阶梯教室作考场。考场门上要标明考场号和应考人员姓名及考(序)号,每个桌子左边上角应贴有考(序)号,所有应考人员必须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对号入座。严格禁止代考行为。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人员。

五、其他事项:

1.请各高校于10月20日前将本校考试工作总结(包括考试时间、组织情况、应考人数、实考人数、及格人数、及格率、特色和亮点等信息)报送我委宣传部。

2.请每所高校确定一位在线学法考法管理员,如实填写《2016年高校学法考法有关信息反馈表》,于9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反馈我厅。选择无纸化考试的高校且账号已经导入所在市州进行学法考法的,为避免重复导入,请务必在反馈表相关栏内说明情况。联系人:李林芳 明丽丽,邮箱:xcb@hnedu.cn,联系电话:0731-85535605,84743239,传真号码:0731-88834792。

附件:高校2016年学法考法有关信息反馈表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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