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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教育厅政务网】南华大学创新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
2019-04-04 08:25 夏文辉 

http://gov.hnedu.cn/c/2019-04-01/948869.s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近年来,南华大学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 针对附属医院“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实际情况 向四所直属型附属医院派驻纪检监察组,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相结合 将分散的纪检监察力量进行有效整合,对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派驻监督机构 强化垂直领导体制。 一是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体制。 学校出台了《关于加强直属型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工作的若干意见》 对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工作实行派驻制,派驻附属医院的纪检监察组由学校党委批准、校纪委设置派出 与医院纪委合署办公,直接接受学校纪委领导。 二是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 出台《南华大学纪委驻直属型附属医院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 明确驻直属型附属医院纪检监察组负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针对医院的廉政风险突出问题 着力聚焦医院的查信办案和“三重一大”事项的纪律监督工作。 三是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的产生办法。 出台《关于直属型附属医院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规定》 明确派驻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由学校委派,向校纪委汇报工作 专文规定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达到的最低配备职数和年龄、性别等结构要求。

实行两个报告 建立量化考评机制。 一是实行工作报告制度 督查派驻机构职责落实。 设立医院监督室 专门对接、协调各医院的派驻监督任务事项。要求派驻医院纪检监察组定期报告日常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每月上报对医院“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情况,按月上报查信办案工作 及时报告案件线索。 二是建立量化考评办法 激励派驻机构主动履责。 制定了《南华大学直属型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工作考评办法》 根据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对医院纪委的其他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考评结果纳入学校对附属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考评指标体系。 三是建立扩大学习制度 加强业务工作领导指导。 实行学习上“三个参加”:校纪委会学习传达上级精神时 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参加;校纪委办监察处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专题学习 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校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 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成员参加。

联合交叉执纪 破解案件查办困局。 实行医校联合、医院交叉的执纪审查制度 附属医院的执纪审查工作由校纪委统筹安排,按一案一授权的方式 从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抽调人员组成问题线索初核组、案件审查组和案件审理组。执纪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员责任制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湖南高校纪委纪律审查质量控制手册》规范和要求,牢牢把住初核关、审查关、审理关 2018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收到和处置问题线索31个 开展联合交叉审查案件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 诫勉谈话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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