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南华大学2020年第四次教职工理论学习的通知
2020-06-17 09:34 宣传部 

一、学习时间

2020年6月18—6月23日

二、学习地点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自行组织

三、学习主题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及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全面提升教师队伍质量。

1.学习内容

(一)重要讲话

1.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充分

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2.习近平主持专家学者座谈会强调:构建起强大的公共

卫生体系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三)重要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2.《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4.《南华大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5.《南华大学博士引进实施办法》

(四)理论文章

1.《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2.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成就与努力方向

(五)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五、学习讨论

结合学校和自身工作实际,谈谈如何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速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六、学习要求

1.全面领会,重在落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及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学校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久久为功的态度,追赶超越的气魄、攻坚克难的勇气,把握机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提升素质,开启学校人才工作新征程,跑出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的加速度。

2.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理论学习以集体学习为主,可采用精读文件、专题讨论、观看视频、辅导讲座等方式进行。在学习方式上,可积极利用中共中央宣传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丰富理论学习。

3.做好报送,强化督导。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做好学习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工作,及时总结本单位好经验、好做法,并于6月26日前上报理论学习报送表的电子扫描件(党支部书记签名、加盖党章)。联系人:曾永艳,联系电话:8281316,上报邮箱:436495254333@usc.edu.cn


党委宣传部

2020年6月17日

附件【1-关于开展南华大学2020年第四次教职工理论学习的通知.doc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开展南华大学2020年第五次教职工理论学习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全国两会精神传达学习暨二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