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
近日,中共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
1、新《条例》是一部具有指导性、规范性、纲领性的文件,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新《条例》是在对中国高等教育的特点进行了反复研究、推敲的基础上制定的,新《条例》对中国以国有为主体的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作了进一步明确,是一个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要求指导高校如何实施基本管理体制的具有统率性的文件,形成了一个符合中国特色的科学界定,需要我们认真体会和贯彻执行。
2、新《条例》吸收了各地各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高等学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新《条例》回答了高校在党的建设中所出现的新问题、新疑问,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举措,对于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推动高校民主治校具有重要的意义。新《条例》在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关键时刻颁布,时机成熟,意义深远,是保证高校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权威性文件。
3、新《条例》的核心是贯彻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概括起来就是“领导、支持、保证”六个字,即要求党委起领导、支持、保证的作用。新《条例》相当程度上还对学院的治理结构做了明确,学院要体现院长负责、党委保证、专家治学的治理结构,二级单位党委要在学院治理结构中发挥重要作用,要强化学院党政联席会的职能和作用。新《条例》还强调要发挥党支部的作用,主要指要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新《条例》特别突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加强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等内容,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推进高校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精心组织安排,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全校要充分认识学习新《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领会新《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抓好新《条例》的贯彻落实,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
1、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认真领会新《条例》精神。学校党委将根据新《条例》精神和省委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贯彻新《条例》的实施意见。学校各二级党委、党政班子要按照新《条例》的要求,对学院治理结构进行讨论,形成有效制度与措施。学校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贯彻执行新《条例》中的各项规定,推动学校党建工作的科学发展。
2、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贯彻新《条例》的建议和措施。同时各级中心学习小组要组织专题活动,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新《条例》的重要意义。各党支部要围绕创先争优活动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动员和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新《条例》。各级党组织一定要认真宣传、积极营造贯彻新《条例》的良好氛围,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切实增强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3、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学校创建高水平特色大学结合起来,在学中干,干中学,使学习新《条例》与学校中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发展。